法官通过审理售卖“三无”产品的买卖合同案件发现县区内少量个体工商户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企业在食品、保健品、药品领域的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长武县人民法院向长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
一、加大监管力度。加大经营企业、药店日常采购、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与标准,确保监管无漏洞。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一、建立诚信档案。督促经营者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定期对经营者进行考核,依据结果分别纳入“诚信激励档案”和“不诚信名单”。
三、严格行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定期组织食品、保健品经营者、药店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结合涉食品安全、涉药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警示工作,引导从业人员守法经营。
“司法建议书已收悉,我们将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狠抓落实,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长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长武县人民法院,表示将根据长武县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下一步,长武法院将始终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法治理念,把“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切实发挥司法建议为社会治理“把脉开方”的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