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民庭调解了一起备受关注的男女恋爱借款纠纷,展现了法律在解决情感与经济交织难题时的智慧与温情。
案件中的男方高某和女方郭某曾处于恋爱关系,恋爱期间,高某为讨郭某欢心,多次为其购买衣服、化妆品等物品,并先后转账10000元左右。然而,这段感情并未长久,分手后高某认为这些花费是基于未来结婚的预期,希望郭某能够退还。
案件受理后,法官认真倾听双方意见,高某表示自己经济并不宽裕,10000元对他也不是小数目,而且当时转账也是希望走向婚姻转给郭某的。郭某则认为恋爱中的花费和经济往来是双方自愿的,且自己在感情中也有付出,不愿退还。法官按照相关的法律和类似案件的处理原则,让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清晰的认识。同时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郭某退还高某8000元,高某也表示接受,双方不再因此事产生纠纷,并当庭履行。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使双方避免了烦琐的诉讼程序,体现了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纠纷时,既遵循法律原则,又充分考虑人情事理的审判原则,也提醒广大恋爱中的人们,在享受爱情的同时,应保持理性和分寸,对于大额的经济往来需谨慎,避免因感情变化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