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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法院:助企纾困 妥善调解700万元票据纠纷
作者:秦都法院 刘 倩  发布时间:2024-11-06 19:40:52 打印 字号: | |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作为企业间一种常见的结算工具,对于促进企业发展、银行经营、市场流通、经济繁荣以及社会信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近日,秦都法院速裁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两起涉案金额总计达700余万元的票据追偿权纠纷案件。一案中,原告甲公司通过背书转让方式取得案涉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280余万元,为票据的合法持票人,后汇票承兑到期,被拒绝付款,甲公司遂诉至秦都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票据款及逾期未清偿的利息;另一案原告乙公司与甲公司案情一致,被告为同一公司,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涉案金额43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梳理案情,发现该案涉及企业间的商业汇票付款问题,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为尽可能降低诉讼对双方企业的影响,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庭前,承办法官积极通过电话联系,两起案件的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有调解意愿,遂将其全部约至法院当面磋商。经过多次协调,反复沟通,最终被告公司同意当日先行兑付两案原告各100万元,共计200万元票据款,剩余票据款及利息于2024年年底前一次性付清,两案原告在收到票据款后需及时向被告退还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证被告再追索的票据权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承办法官立即制作民事调解书,于当日向各方当事人送达。至此,两起票据纠纷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源泉,法院公正高效审理票据追偿权纠纷对于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下一步,秦都法院将继续强化审判职能,聚焦企业面临的各类问题,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扎实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