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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法院:劳务报酬引纠纷,法庭调解暖人“薪”
作者:武功法院 宋 萌  发布时间:2024-10-24 19:08:45 打印 字号: | |

10月22日,武功法院武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自然人之间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群众的点赞与信赖。

该案是一起因拖欠劳务费而引发的纠纷。2021年4月至8月,被告与其好友合作承包某工程,他负责雇佣工人和发放工资,雇佣原告从事墙面挂网工作,另一人负责工地协调事宜。然而工程完工后,被告未向原告支付相关劳务费10985元。此后,原告多次催要,均无果,最终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在了解基本案情后,承办法官郭欣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原、被告双方对存在劳务关系及拖欠劳务费的事实并无争议,但对拖欠的具体金额存在争议。调解过程中,原告出具了一份手写的工作清单作为证据,而被告则表示此清单不是自己出具的,双方未进行过结算,且自己中间也给过原告钱。

面对这一情况,郭法官充分发挥其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从情理和法理两个角度出发,耐心向双方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引导双方进行理性沟通。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对存在争议的劳务费重新确认,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3000元后,承诺剩余资金将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告支付。至此,该劳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劳务纠纷案件,不仅能够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让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还能促进新形势下劳务关系的协调发展。武功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来源:武功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