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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法院:离婚纠纷巧调解 重归于好续良缘
作者:永寿法院 李 莹  发布时间:2024-10-18 19:59: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寿法院立案庭成功运用诉前调解,调解和好了一起离婚案件,挽回了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让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

原告张某在永寿法院立案庭以夫妻感情破裂,被告沉迷赌博为由起诉离婚,立案庭干警看其情绪激动,连忙安抚情绪并指导走完起诉流程。在随后的了解中知道,原告张某与被告穆某结婚十二年之久,夫妻双方育有一儿一女。但近几年由于工作压力较大,被告穆某沉迷赌博,双方夫妻之间沟通较少,使得两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痕。

为维护家庭和谐,在立案的过程中,立案庭干警认为该案可以通过调解化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分流至综治中心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调解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夫妻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尽力劝和。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向双方释明离婚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从情、理、法等多方面向夫妻二人进行耐心劝说和引导,并希望双方能够为两个孩子考虑。最终,穆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妻子做出保证,二人重归于好。



通过诉前调解,圆满解决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既使当事人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诉求,也让双方的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处理,客观上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永寿法院将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持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永寿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