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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法院:调解在先 法治同行
作者:彬州法院 魏   婷  发布时间:2024-10-16 18:23:49 打印 字号: | |

金秋十月,调解多多。国庆收假后,彬州市法院特邀调解员杨芳霞,依法妥善调解各类民事案件10件、撤诉10件。




2024年10月8日,杨芳霞召集彬州市梧桐树物业公司委托代理人何某某与彬州市紫薇花城小区拖欠物业费的郑某某、强某某、张某甲、张某乙、武某某5名业主调解,经过释法明理、相互沟通协调后,5名业主当即交付拖欠物业费,对于业主提出的物业公司服务存在问题,其物业公司表示及时整改,五起案件撤诉。召集西安景颐物业公司委托代理人刁某某与彬州市华宇臻品小区拖欠物业费的弥某某、程某某、李某某3名业主,调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达成,其公司撤诉。高某与席某某合同纠纷案,双方调解达成,高某撤诉。肖某与其叔父肖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案通过调解,其叔父当即退还其侄子办理户口回迁手续费10000元,其侄肖某当即撤诉。张某某与田某某运输合同纠纷,调解达成,张某某撤诉。



至此,一件件涉及运输合同、不当得利、物业服务合同等民事纠纷,经过她的调解彻底化解,实现了纠纷高效化解,受到了当事人好评。彬州法院将特邀调解员作为诉前调解工作的重要力量,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加强诉源治理,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息诉平怨,既有速度又有温度,减少了司法诉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彬州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