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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举办全市法院国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相关问题审执业务培训会

作者:吕松伟  发布时间:2024-09-29 17:29:3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妥善公正审理执行国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相关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提升全市法院涉国有金融不良债权案件审执工作水平,9月29日上午,咸阳中院举办全市法院国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相关问题审执业务培训会。全市两级法院相关审执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90余人同堂培训。会议邀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邓世军现场授课,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玎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邓世军副局长从国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法律关系三个特殊性、法律适用理念及合法性审查要求、司法实践中的两个核心问题、国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原因分析等十个方面就审理执行国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中存在的疑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解读,对办理此类案件应遵循的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依法公正和妥善合理的审理原则与裁判理念进行了阐释。课程既援引法条客观详实,又结合实际丰富生动,引起了全场听众的深刻共鸣,也为全市法院办理国有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提供了新视野、新思路。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服务大局,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抓好主责主业,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提升业务本领,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更好服务和保障咸阳经济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