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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武功法院:邻里乡亲起冲突,法官调解化干戈
作者:武功法院 陈佳仪  发布时间:2024-09-13 19:30:21 打印 字号: | |

9月12日,武功法院小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机制,迅速化解了一起涉及老年人身体权与健康权的纠纷案件,让群众真正体会到了司法为民带来的温度和速度。

原告包某于2023年入住武功县某养老机构,2023年12月在该养老机构内不慎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包某住院治疗9天,共支出医疗费约1.6万元。老人家属要求养老机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 16 万元,双方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



受理后,承办法官张雅团第一时间梳理案件细节。经判断,该案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并不复杂,适宜采用诉前调解方式。在询问原、被告双方的情况及意见后,张法官积极搭建起原被告之间沟通的桥梁,全力开展调解工作。在张法官的耐心劝说与释法明理下,成功消除了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下一步,武功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 “如我在诉” 的理念,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武功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