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走访被执行人村委会、寻找被执行人下落,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前来法院履行了案件义务。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4日,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郭某借款10000元,并出具一份借条,承诺半年内偿还。借款到期后,李某未能按时偿还,遂酿成纠纷。郭某无奈向旬邑法院进行诉讼。受理此案后经过审理,郭某与李某达成调解,调解内容为李某于2024年6月底向郭某偿还借款10000元。该民事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仍迟迟未履行义务。郭某便向旬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此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时,李某表示自己目前人在外地,经济紧张,没有能力履行。因该案执行标的较小,执行干警又前往被执行人李某住所地村委会及李某家中进行调查,并向李某妻子告知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李某在得知执行干警已经前往自己家中后,于第二天早上前来法院询问情况,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李某表示让执行干警同自己前往镇上,并主动履行了案件款10000元,缴纳了案件执行费,至此,此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