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长武法院综合审判庭利用庭前证据交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纠纷化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被告于2023年9月14日向原告借款本金113000元,截止2024年2月29日仍欠原告本金及利息未还。原告一直向被告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为庭前达成调解创造了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就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期限及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8月25日,长武法院综合审判庭利用庭前证据交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纠纷化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被告于2023年9月14日向原告借款本金113000元,截止2024年2月29日仍欠原告本金及利息未还。原告一直向被告催要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为庭前达成调解创造了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就分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期限及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