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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法院:【“陕亮执行•2024丹衡咸法 如我在执”系列专项行动】“终本”案件不忘记 “陕亮执行”保权益
作者:秦都法院 李在峰  发布时间:2024-07-31 19:08:1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秦都法院执行第二团队顺利执结一起“终本”案件,申请人激动地表示,没想到自己还能拿到剩余的本金和利息。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苟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秦都法院于2020年依法判决苟某向张某支付借款本金60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苟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查到苟某名下有部分存款,随即依法扣划并将案件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张某。但该款项不足以执结本案,并且被执行人苟某名下再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在将其银行帐户冻结后,案件只能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虽然“终本”,执行工作却从未停止。在连续两年将被执行人帐户进行冻结后,执行干警定期对苟某的财产情况进行线上、线下查询,终于在近期足额冻结住了剩余案件款,并及时在银行进行线下扣划,随后全部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张某。至此,该起“终本”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秦都法院执行局将坚决按照最高院“终本清仓”的要求,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