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干警“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继续推进“陕亮执行·2024丹衡咸法如我在执”系列专项行动,2024年7月26日,旬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田飞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旬邑县城关镇安仁村成功执行一起多年旧案,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益”变成了“真金白银”。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11日,范某向焦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双方约定分期偿还。但借款期限届满后,焦某多次向范某催要,范某一直拖延未还。焦某将范某诉至旬邑县人民法院。经旬邑法院审理后,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调解内容为被告范某自愿分期偿还原告焦某借款3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75元。该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分期履行期限届满后,范某仍未向焦某履行,焦某又于2020年5月25日向旬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旬邑法院执行局干警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范某,但一直联系不上。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并走访被执行人范某所在的村委会及范某家中调查。查明范某一直在外,不常回家中居住,并在执行中也未发现范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焦某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范某名下的财产,旬邑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将范某纳入失信、限高后告知了申请执行人焦某该案执行情况,此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7月26日早上,申请执行人焦某向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范某回到了家中。在得知这一线索后,旬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田飞立即安排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和自己前往被执行人范某的住所。在通过向周围群众了解后,最终见到了被执行人范某,遂将范某依法传唤至旬邑法院。
在通过询问范某后,查明范某明知法院在执行自己,也收到了法院给自己发送的短信通知,但因自己没有钱迟迟不前来法院申报个人财产及不履行案件义务。田飞法官告知范某,如今天不能履行案件义务,将依法对范某采取拘留措施时,范某终于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表示自己联系妻子程某前来处理此事。程某在来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向其告知了该案执行情况。程某表示自己代替丈夫范某当庭履行案件义务,请求法院不要拘留其丈夫。范某也表示自己不应该将法院执行自己一事抛于脑后,满不在乎。鉴于范某的妻子已代替其履行了案件义务,范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旬邑法院执行局对范某进行了口头教育后,让其和妻子离开了法院,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