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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法院:高墙之内开庭审理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秦都法院 杨明洁  发布时间:2024-07-24 18:24:40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近日,秦都法院民二庭法官文娟亲自前往监狱,对一起涉及借款人在监狱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特殊开庭审理,并依法判决借款人偿还债务。

该案中的借款人因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目前正在监狱服刑,但其向出借人借款的事实并未因入狱而消除。出借人在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秦都法院。立案后,由于原告无法得知被告被关押的具体情况,承办法官亲自查询借款人的羁押信息,并多次与相关监狱进行电话沟通,几经波折,终于查询到被告的具体羁押信息。考虑到被告正在服刑的特殊情况,法官决定亲自前往监狱开庭审理。

开庭当天,法官一行提前到达监狱,在监狱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顺利见到被告,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审理。在详细听取双方陈述并核查完证据后,法官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明确了还款期限和方式,被告也当即表示愿意偿还借款。至此,该场特殊庭审的各项环节均顺利完成。

此次前往监狱开庭,是秦都法院在特殊情况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具体行动,不仅体现了法院对案件的高度重视,也全方位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后,秦都法院将继续以多种形式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