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了邵法官!这笔拖欠三年的化肥款终于拿到手了,我这下算是放心了”。近日,淳化法院马家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种子化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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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被告王某某在杨某经营的农资门市部了购买了价值9000元的化肥。因资金不足,便打下欠条,并承诺于当年后季付清该笔化肥款。然而到了年底,王某某并没有主动归还该笔化肥款,经原告杨某多次催要,被告王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至今没有给付。无奈之下,杨某便将王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了解案情,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对立情绪严重,无法达成一致,开庭当日,办案法官依旧没有放弃,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告王某某也将拖欠的化肥款以现金形式交至办案法官手中,委托办案法官将该笔化肥款交到被告杨某手中。
至此,该起因购买化肥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