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困扰我许久的事情这么顺利就解决了,太感谢法院了!”原告师某激动地说道。近日,秦都法院民四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助理尚怡辰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该纠纷圆满解决、案结事了。
2024年2月13日02时55分许,被告刘某驾驶车辆变道时与原告师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中被告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师某无责任。由于原告师某驾驶的车辆系营运车辆,为此,原告师某要求刘某赔偿停运损失,但双方就停运损失的赔偿金额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师某遂将刘某及车辆所有人李某起诉至秦都法院。
调解过程中,法官助理尚怡辰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分别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向其释法明理,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分析案件的矛盾焦点,细致耐心地解释说明交通、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她的耐心疏导,原、被告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刘某当庭向原告师某支付1600元停运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今后,秦都法院民四庭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