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人民法院为深入贯彻“陕亮执行·2024丹衡咸法 如我在执”专项执行行动,通过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成功执结4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某村民小组在多年前,拖欠9名村民征地赔偿款共计11万余元,申请人多年多次讨要无果,于2023年5月将村民小组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某村民小组向申请人支付征地补偿款共计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村民小组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村民小组作为基层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因被执行人是村民小组,为特殊民事主体,涉及历史性、政策性、社会性等多种复杂因素,案件强制执行难度较大。为加快涉小标的案件的执行速度,执行法官立即联系村主任沟通案件情况并阐明利害关系,告知其作为特殊主体更应该带头遵法,但村小组仍不愿支付。无奈,执行法官多次前往镇政府与相关领导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在执行法官和镇政府领导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于目前实行的村级财务乡镇管理制度,故在村民小组所隶属的乡镇账户内扣划了11万余元,并及时兑付了申请人。至此,这起长达几年的小标的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长武法院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机制,在查人找物、联合信用惩戒、打击拘执罪、基层组织和网格员协同执行等方面深度合作、联动发力,努力让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 ”变成“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