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调解,我们的问题终于圆满解决……”乾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返还原告彩礼48000元,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基本案情
原告周某(男)与被告王某(女)经人介绍订立婚约,原告给付被告彩礼(含三金)118000元,2023年 5月1日,按当地风俗举行结婚仪式,未进行婚姻登记,开始同居生活。后双方因性格不和等原因无法共同生活,原告遂将被告王某及其父母以婚约财物纠纷案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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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庭前与原、被告沟通,了解案情,发现双方同居时间不足一年,退还彩礼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双方私下经人调解无果,原、被告对立情绪较大。为了不致双方矛盾扩大,办案法官采用“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让双方当事人分别倾诉各自情绪,并对其正确引导,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被告当场返还原告彩礼48000元,予以兑付。
“如我在诉”
家长里短的“琐事”是每个家庭的“要事”和“大事”,乾县法院始终把“将心比心”“如我在诉”作为基本理念,办实、办好民心向背的“小案”,以事了促和谐,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为手中的真金白银,用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