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上午,淳化县召开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会上,淳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光耀提请的45名人民陪审员,经过当场审议、投票,全部通过任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党社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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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选任工作,淳化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相关规定,积极会同淳化县司法局、淳化县公安局,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随机抽选”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人民陪审员报名、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意见和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了45名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不同的行业和岗位,真正做到了把“想陪审、能陪审、陪好审”的群众选到人民陪审员的队伍中来,将为审判工作注入新鲜血液,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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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能够直接、有效地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使公众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有利于促使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防止司法腐败。下一步,淳化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