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武县人民法院通过财产保全措施高效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80000余元。
据悉,张某一直给王某经营的饭店供应蔬菜,该案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张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反应,该案在审理阶段张某申请对王某进行了财产保全,已足额冻结了王某的银行账户。随后,执行法官将执行款全数划拨,该案顺利执结。
财产保全为提升案件的执结率、到位率提供充分保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从源头上缓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长武县法院将继续健全完善财产保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财产保全工作质效,切实以公正高效的执行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