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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法院:秉持如我在诉 耐心促成和解
作者:乾县法院 阳峪法庭  发布时间:2024-06-12 20:14: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乾县人民法院阳峪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耐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矛盾得以彻底化解。


2022年5月3日,原告王某与被告吴某经中间人介绍签订了建房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为被告在乾县城内西大街建设二层砖混结构房屋。施工完成交工后双方进行了结算,双方均认可房屋主体工程总报酬为565440元,被告已付400000元,下欠165440元未付,但被告提出其拒付剩余报酬是因为存在屋顶漏水、卫生间隔墙不正、门房一楼檐口向外延伸距离不够、钢筋用料及房屋层高不符合合同约定等问题,原告主张被告还应付建造二层以上楼梯及内墙面水泥砂浆粉墙、砌围墙的报酬,双方争议较大,被告曾提起反诉,但未交纳反诉费,法院裁定按被告撤回反诉处理。庭后法庭组织双方调解无果后,趁着雨后利于查勘房屋是否存在漏水问题的时机,承办法官带领书记员上门进行现场勘查并进行调解,邀请被告远在咸阳工作的亲属到场参与调解,但双方当事人仍各持己见,被告也不同意就应减少的报酬进行评估鉴定,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本着减少当事人诉累、彻底化解矛盾的原则,在宣判前,承办法官再次通过被告亲属与原告进行背靠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原告减少相应报酬、被告自行维修房屋质量问题的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先行付给原告报酬40000元,剩余报酬被告按约定期限支付,该案圆满调解。

阳峪法庭坚持“如我在诉”的审判理念,精准把握当事人争议的矛盾焦点,尽最大可能以调解方式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今年1-5月份,阳峪法庭案件调撤率达到7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