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去世是否可以分得土地补偿费用?”
“离婚后,女方户口未迁出,是否可以分得土地补偿费用?”
“出嫁女户籍未迁出是否可以分得土地补偿费用?”
近日,太村镇某村村民代表带着这些问题来到太村法庭,法庭干警从法律条文入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引释明法理,同时参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指引》《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类案裁判指南》相关规定,结合提问群众的具体情况作出回答,逐渐解答了群众代表心中的困惑,为后续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的合法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土地补偿费分配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我们可以有效预防和解决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保证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实现。太村法庭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积极融入辖区基层社会治理大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让法治为群众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