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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三问三查 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三原法院:快速办理仲裁保全 全力提升诉服质效
作者:三原法院 徐可佳  发布时间:2024-06-11 16:35:50 打印 字号: | |

近日,西安仲裁委向我院邮寄仲裁保全的材料,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徐可佳法官收到材料后立刻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迅速作出了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并在48小时内对查封物进行了查封,完成保全后将裁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联系西安市中院完成了协助冻结相关财产,让数据往返传递,减少当事人路途奔波,提高了纠纷化解的效率,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便利,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陕西某混凝土公司与三原某建材公司,因双方合作纠纷,陕西某混凝土公司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为保证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能顺利执行,陕西某混凝土公司在仲裁程序中申请了财产保全。因法律未赋予仲裁机构对财产保全的审查权利,因此,仲裁机构出具函件及相关文件递交至三原法院对此案进行保全。

法官说法


由于仲裁具有更高的意思自治、一裁终局等特点,在商事性、专业性较强的交易中,更受当事人的青睐,然而长期以来,仲裁保全申请流程繁琐、流转周期长等是当事人集中反映的问题。为此,三原法院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与时俱进,深挖工作潜力,进行了一系列的举措来降低纠纷解决成本,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三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接收到外地仲裁机构邮寄来的仲裁保全材料后,有专人负责审查办理,承办法官会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审查保全的真实性和材料的完整性,仲裁保全从申请到提交材料、到查询、缴费全程可在线完成,申请人无需来法院便可完成财产保全,以如我在诉的服务理念,畅通申请渠道、提升保全效率,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仲裁保全材料一般需要有:

仲裁委的委托保全的函、仲裁委受理案件通知书、保全担保材料、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委托手续材料、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线索等。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