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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借款合同起纠纷 善意执行促执结
作者:三原法院 吴浩东  发布时间:2024-05-13 20:08:09 打印 字号: | |

2024年5月13日,三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第一团队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3年5月9日,申请人张某向三原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田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迫于无奈遂向三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审理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随后立即采取措施,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经传唤被执行人向执行法官表明一次履行完毕确实困难,但自己有固定工资收入。请求法院预留生活费将剩余部分按年扣划。法官将该情况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表示理解愿意再给被执行人田某一次机会。2024年5月13日被执行人田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一同前往银行将案件款取出缴付41025元,被执行人田某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近年来,三原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加强和当事人的沟通,听民声、解民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