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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法院】柔性司法 从“心”出发

作者:礼泉法院 张 曼  发布时间:2024-05-09 18:19:44 打印 字号: | |

看着最初一言不发、满脸戒备的孩子露出甜美的笑容,大家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5月9日上午,礼泉法院速裁法官邀请县妇联副主席张阿眉、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张森及家庭教育指导师卢迎妮在法院心理咨询室共同对一起抚养权纠纷中的小原告进行心理疏导,努力为小朋友开解心结。这是礼泉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联合检察院、妇联与心理咨询师介入支持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


本案中小原告的父亲去世后,母亲另嫁,小原告一直由祖父母照顾。由于是隔辈照顾加之没有父母陪伴,爷爷奶奶不免过于疼爱,且过度保护,导致孩子不愿与人接触交流,甚至抗拒上学。孩子爷爷现身患疾病,无力继续照顾孩子,遂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孩子母亲抚养孩子。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却发现孩子由于长期以来对爷爷奶奶的依赖,骤然变更抚养人,以其敏感的性格,很难适应新的环境。法官意识到,要给孩子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成长环境,单凭一纸裁判文书远远不够。出于对孩子的负责,遂真诚建议孩子爷爷为其孙子进行心理疏导。在征得老人同意后,便立刻联系妇联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并诚邀检察院介入支持。

疏导过程中,卢老师以其专业的心理疏导,慢慢引导孩子疏解戒备心理,放松情绪,并展露笑颜,开始跟大家互动,气氛变得轻松……在心理疏导结束后,孩子爷爷表示,回去后会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引导、尽量增加孩子与母亲的接触、并随时关注孩子心理变化。今后,参与本次心理疏导的四方将对小原告进行不定期回访,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持续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礼泉法院秉承“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持续整合家事纠纷调解资源、持续优化联动解纷工作流程,以柔性司法介入矛盾,积极推动心理咨询疏导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将案件审理的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有机结合,加强府院联动,用心、用情妥善化解纠纷,从而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来源:礼泉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