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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法院: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

作者:彬州法院 李瑾琳  发布时间:2024-04-19 14:06: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彬州法院赴陕西省镇坪县参与陕西两地三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化龙山生态修复与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武功县人民法院共商共建司法协作机制,推动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上,两地三院共同签署《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框架协议》,并为“陕西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与司法保护示范点”揭碑。框架协议明确两地三家法院将紧密结合各地环境要素特点,正确把握区域生态特征,深化司法协作,联通跨区域环境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为绿色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彬州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结合彬州市生态环境特点,成立了泾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新民镇文家坡矿成立“绿碳法庭”,将司法协调和监督的关口前移,建立起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多元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此次两地三院“生态修复与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是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合力、推动地域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又一积极举措。下一步,彬州法院将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建设,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置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民族复兴进程中,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法治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彬州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