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审判数据分析会商会议,旬邑法院一季度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多数趋优,冯义院长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今年以来,旬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对标最高人民法院2024审判质量指标管理体系要求,不断更新管理理念,严把案件质量,提升审判执行效率,确保审判执行质效各项指标再优化、再提升。第一季度,旬邑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多数指标趋优:一审判决案件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均为0;生效裁判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均为0;延长审限率为0;超12个月未结案件为0;司法赔偿率为0;诉前调解率52.63%,位列全市法院第1;平均审理时间26.75天,位列全市法院第2;申诉申请再审率0.483%,低于区间最低值1.16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98.50%,高于区间最高值3.64个百分点;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5.41%,高于区间最高值2.58个百分点;执行完毕率76.97%,高于区间最高值36.1个百分点;首执案件终本率12.12%,低于区间最低值20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89.01%,高于区间最高值36.51个百分点。
提高认识,全面掌握人民法院2024版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指标含义
2023年12月27日,最高法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法院正式施行2024版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接到通知后,我院第一时间组织一线办案人员集中学习新版体系内容,逐项分析指标含义,领会指标设置目的,明晰提升思路,制定具体的指标值目标,使每一位办案人员树立审判质量质效意识,将质效指标渗透到办案每一环节,为提升各项指标奠定良好的认识基础。
强化管理,以动态管理方法和手段促进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张军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必须以理念上的“能动司法”和工作上的“提质增效”双管齐下、一体抓实。旬邑法院围绕新指标体系的核心指标,就一审判决案件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审限内结案率、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超12个月未结案件、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数项核心指标进行了重点管理,由院庭长亲自监督,由审管办对指标值追溯至每一位员额法官,随时关注动态变化,及时提醒调整工作方向,及时向院庭长汇报原因说明提升意见和改进情况,进而实现动态监督管理,确保监管无疏漏,指标不滑坡。
深化改革,以严格落实案件阅核制度助推审判质量取得新突破
旬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院庭长依法对案件的审理裁判进行审核把关机制。省高院下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后,旬邑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办案人员集中学习该实施办法,重点就阅核原则、阅核范围、阅核流程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及时调整原有阅核方式,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落实新的阅核制度,并制定了《旬邑法院关于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阅核工作流程,确保案件阅核制度落实到位,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今年以来,在全面推行阅核制的基础上,经过归纳总结,深入讨论分析,先后出台了民间借贷、离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等案件的类案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审理类案审判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