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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亩都不能少!乾县法院审理一起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作者:乾县法院 王伟丁  发布时间:2024-04-07 21:09:53 打印 字号: | |

2024年4月7日上午,乾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乾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樊国强担任审判长,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耿启龙出庭支持公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及部分村民代表旁听庭审。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至6月,刘某等三人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乾县城关街道亓父村高铁站站前广场北侧一处农用地取土予以售卖,致使该处农用地26.8亩被毁坏。经勘探设计公司鉴定:乾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亓父村取土大坑勘测面积为28.2亩,一般农田面积为26.8亩。

开庭审理


本案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开庭审理。

庭审前,审判长樊国强及合议庭人员认真阅读卷宗,了解案情,多次前往现场查看土地破坏情况。庭审中,审判长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就起诉状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进行法庭调查,有序把控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展开辩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

现场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了庭审全过程,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首次旁听院长担任审判长,检察长担任公诉人的庭审活动,威严肃穆,通过参加此次庭审活动既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也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有了更深的理解。人大代表对此次庭审中法官所展示的精神风貌和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庭审案件非常具有教育意义,有助于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拓展了司法监督渠道,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乾县法院从县域生态环境实际出发,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在办理好涉环境资源诉讼案件的同时,在涉及诉源治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对水资源、大气污染、文物古迹、林地等保护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保护基地,积极发挥“惩治、修复、警示、教育”作用。严格“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捍卫国家生态安全,始终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环境司法理念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