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有了巨大的变化,租房、租车、租手机、租电脑…… “信用租赁”模式开始渗透到各个消费场景,以租赁代替购买更是迎合了年轻人不在乎“所有权”,只在乎“使用权”的心理,然而,若租赁期间没有按时支付租金,也会给自己惹来法律官司。
4月7日,武功法院武功法庭诉前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甲通过第三方平台的在线租赁电脑服务,在乙商家租赁了一台联想拯救者Y7000游戏本10代i7电脑,约定租期为3个月,月租金551.27元,甲使用信用支付押金10元。三方采取电子签约的方式签订了租赁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在甲方失信或严重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可要求甲方买断设备,甲方收到乙方或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向乙方或者通过丙方(第三方)支付买断款(买断款=买断价-已付租金-已付押金)。
上述协议签订后,乙商家按照约定向甲邮寄了电脑,但甲在第三个月时开始逾期,经乙商家多次催促提醒,甲仍拒绝履行。逾期超过15日后,乙商家发送短信通知甲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甲买断设备。由于甲一直未支付买断款,乙商家诉至武功法院。在与双方沟通过程中,考虑到涉及数额较小,双方争议不大,承办法官郭欣决定展开调解。他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从法律层面阐述事实及依据,分析利害关系,同时着重对甲进行劝导,希望其能够量力而行,理性消费,珍惜个人诚信,对自己负责。在郭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甲即时向乙商家支付买断款5800元。
法官提醒
许多年轻人觉得网上租机方便、便宜,商品时髦,从而纷纷选择网上租机,但是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出租方和租赁方在进行交易时,都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信贷消费理念,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理性消费,切勿因为面子而盲目攀比、追求享受,进行“超钱”消费、过度消费,一旦无法按时还款,将对个人信用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