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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法院:让失信者无处遁形 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作者:彬州法院 池 凯  发布时间:2024-03-30 10:53:41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近日,彬州法院严格、规范、公正适用失信惩戒措施,对3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精准化、靶向性地通过公众媒体平台进行了公开,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失信惩戒是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行为的惩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法院将依法及时删除失信信息。近年来,彬州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深入贯彻善意、文明执法理念,对当事人确因生活或生产经营等特殊情况需求的,根据个案个别情况科学适用宽限制度、单次解禁功能。通过柔性措施,缩小实际惩戒面,激励更多被执行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以便尽早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重拾社会信誉;对逃避执行、有钱不还、四处藏匿的,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彬州法院告诫所有被执行人,希望能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希望通过此次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发布,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起到惩戒作用,对促进社会诚信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彬州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