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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恋爱期间的借款,分手后能要回来吗?

作者:武功法院 周 倩  发布时间:2024-03-30 10:26:10 打印 字号: | |

情侣恋爱期间,难免会有一些经济往来,分手后发生财产争议,最终闹到法院的不在少数。那么,恋爱期间的借款,能要回来吗?3月28日,武功法院小村法庭审理一起案件,认定被告应向原告偿还恋爱期间的转账借款。


案情回顾


原告与被告系男女朋友关系,几年前,原告在旅游期间与被告相识,二人便一直保持联系,每天无话不谈,亲密无比,逐渐发展为网恋情侣。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0日期间,被告称自己手头资金紧张,以不同理由多次向原告借钱,原告通过微信、支付宝的方式陆续借给被告46500元。几个月后,被告开始态度冷淡,不回原告消息,这时原告才慌了神,将被告诉至武功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雅团积极与被告沟通联系,被告承认了该笔借款,但是表示自己现在负债累累,无能力偿还。经过审理,武功法院认为,原被告曾系情侣关系,根据双方提供的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双方并未共同生活,原告也未向被告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该款项性质系借款,故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46500元。


法官提醒


广大网友在网络婚恋交往过程中,一定要查清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情况,涉及钱财问题时,应提高警惕,不要盲目为爱付出,发现可疑行为,应立即止损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武功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