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武功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并执行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黄某(女)与冯某(男)于2008年在打工期间相识相恋,并于2022年3月份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儿冯某一。2020年10月,黄某与冯某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经扶风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冯某一由冯某抚养,黄某一次性支付2020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的抚养费10800元,三年后抚养费另议。2024年2月,冯某一向武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支付2023年10月20日至18周岁的抚养费。
许艳艳法官接手案件后,迅速组织调解,考虑到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利益,为避免矛盾激化,许法官将母女亲情作为切入点,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用情理讲法理,耐心细致地从血缘亲情、孩子成长等多方面进行劝导,同时就法律责任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黄某展开普法教育。最终,在许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黄某深刻反思,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立即支付了冯某一2023年10月20日至18周岁的抚养费,共计28800元。
法官寄语
抚养子女是道德与法律的双重责任。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子女都是父母共同的牵挂。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应履行对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请别让父母的关爱在孩子童年缺席,因为幸福的童年可以治愈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