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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快报】财物受损难获赔,晓以利害促和解
作者:长武法院 魏鹏  发布时间:2024-03-25 19:23: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武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杨某所属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挂靠于某物流公司。王某驾驶普通货车,在转弯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逆向行驶时与杨某所雇司机吴某停放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长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王某赔偿其各项损失。经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杨某停运损失22100元,停运损失鉴定费3000元。王某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中,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王某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总对总网络查控,未发现王某名下有足额存款可兑付。经联系,王某表示一次性拿不出判决中确定的赔偿款项,希望杨某能放弃部分案件款,他想办法凑钱。本院将执行情况告知了杨某,杨某同意双方调解,共同确定赔偿数额。本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经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给付申请执行人杨某22000元,剩余案件款3100元申请执行人杨某自愿放弃。王某按照和解协议向本院交来案件款22000元,上述款项已兑付申请执行人杨某,本案执行完毕。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