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长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原、被告系邻居关系。2023年1月13日被告以有急事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的形式分别于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5日向被告出借11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至今未还。无奈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初步了解案情,随即电话联络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电话中,被告表示认可尚欠原告的借款,但是目前资金紧张,短时间内实在无力清偿所有欠款。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调解成功可能性大,遂安排双方当事人到庭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调解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双方当事人到庭后,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析理,一方面积极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告知双方如果案件调解不成功进入审判程序对双方来说都不是最好的选择,最后进入执行程序将要增加更多的诉累。考虑到这,双方当事人各自考量后均作出让步。经过承办法官一下午悉心调解,原、被告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寄语:调解是诉讼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当事人自愿协商、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的基础上解决纠纷,做到案结事了。长武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审判过程中坚持情理与法理并行,在维护当事人感情的基础上,让纠纷得到“有法有情”的解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