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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先进个人:穆宝荣 | 咸法风采
作者:咸阳中院  发布时间:2024-03-20 20:16:11 打印 字号: | |

穆宝荣,现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四级法官助理,2022年被评为“咸阳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先进个人”、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2月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先进个人”。


自2013年进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刑二庭各领导同事的关心帮助下,该同志始终保持勤奋好学、求真务实的状态,发扬攻坚克难、敢为人先的精神,鼓足争创一流、逆流而上的干劲。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担负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定的司法职责,是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同时,刑事审判事关人的生命和自由,所以,刑事审判工作者必须全方位、高标准的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政治信仰,对党尽职忠诚,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更好地承担起这一神圣使命。

近年来,新型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飙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自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工作开展以来,穆宝荣同志一直扎根办案一线,主动担当作为,协助承办大量此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庭室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坚持加班加点,不让任何一件事情在自己手头延误。参与办理的刑事案件超过百件,特别是现今电信网络犯罪高发的态势下,他能以“断卡”专项行动为契机,全身心投入涉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中,参与多起重大电信网络犯罪上诉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链条上信息网络犯罪。在办理的一起王某等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上诉案件中,通过认真查阅案卷,发现上诉人对基本案件事实均认可,上诉理由均是认为量刑过重并请求对其宣告缓刑,通过多次提审讯问上诉人,释法明理,上诉人撤回了上诉,认罪服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认真办案的同时也注重总结,积极参与反电信网络犯罪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审理一件,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为保证和提高案件质效,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他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不断学习,不断丰富知识,不断更新观念,及时跟进新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意识、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力求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他始终把公正司法扎根于脑海里,把司法为民贯穿到审判中,他凭借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不畏艰难,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付出,用自己的行动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展现了新时代法院青年干警的良好风貌!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