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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法院:老人过世存款难取,诉前调确巧化难题
作者:武功法院 刘 玲  发布时间:2024-03-19 19:32:56 打印 字号: | |



亲人去世在银行留有存款

但继承人没有密码

要如何继承并取出存款呢?




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人民调解工作,3月18日,武功法院运用“特邀调解”+“诉前调确”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继承纠纷。


被继承人陈某(女)育有两子,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继承人。因陈某突然离世,未对生前财产作出处理,导致存款无法取出,继承人张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武功法院提起诉讼。


经当事人同意,武功法院立案庭将该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并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当事人向武功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确认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有效。经法院审查认为,双方所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系自愿达成、不违反法律规定,作出“诉前调确”文号的民事裁定书,依法确认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法官说


现实生活中,时常会遇到存款人去世后,其继承人遗失存折或不知道账户密码无法支取存款的情况,这时候,继承人若要支取存款,一般来说有两种途径。

一是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存款,应当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果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处。

二是通过诉讼方式获得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银行凭法院的生效文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相比诉讼程序,诉前调确更加突出“调”字,弱化“裁”字,不以法官居中裁判和敲响法槌为特点,程序上更加灵活,司法确认程序具有更低成本、更高效率、更为便捷的优势。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统一编立“诉前调确”文号,出具民事裁定书。该类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具有强制执行力,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文书中的协议约定时,可直接作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来源:武功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