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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法院:关爱延续 让监护归位
作者:乾县法院 邹曼曼  发布时间:2024-03-15 16:04:13 打印 字号: | |

2024年3月14日上午,乾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中心(城关人民法庭)适用特别程序审理了一起乾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申请指定监护人案并当庭宣判,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家事审判的人文关怀。

申请人李某1与李某2系祖孙关系,双方现共同生活。李某2的母亲张某于2019年4月死亡,父亲李某3于2021年1月死亡。李某2现在法律意义上处于无监护人状态,学习和生活中存在诸多不便之处。为了李某2的健康成长,现申请人李某1申请指定自己为李某2的监护人。

该案受理后,家事审判中心法官秉持着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快审快判的理念,拿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来到李某1其他第一顺位监护人即李某2外祖父、外祖母家中走访调查,在充分征求其意见后及时安排庭审,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起诉。通过庭前走访及庭审调查,了解到具有监护资格的外祖父、外祖母年事已高,均同意申请人李某1作为李某2的监护人;李某1年纪较轻,身体健康且具有劳动能力;李某2从小与李某1共同生活,李某1已实际履行了对李某2的监护。综合本案证据及庭审调查情况,该案当庭宣判,指定申请人李某1为李某2的监护人,从立案至宣判共用时7天。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有助于社会稳定发展,本案的妥善审理,既保护了未成年人日后能得到良好的保护和照料,使其合法权益不落空,也在培育和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也是我院家事审判中心设立的重要意义之一。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