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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代购保险起纷争,法院调解化干戈
作者:长武法院 王德华 唐亚静  发布时间:2024-02-29 19:10:43 打印 字号: | |

王某系某保险公司业务员,2015年2月,通过王某的介绍,张某同意购买某款保险,但因当时张某经济能力有限,王某自愿为张某垫付保险费5000余元,且张某对王某的垫付行为认可,并向王某出具欠条一张。现因双方对购买保险的时间发生争议,导致欠条未实际履行,故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张某返还垫付的保险费用。

办案法官收到案件后,认真查阅该保险的相关信息,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走访王某就职的保险公司深入了解情况,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沟通了解王某的调解意愿,同时还了解到双方曾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因张某始终不愿调解,于是多次与张某沟通,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细致,深入浅出地解释相应的法律条款,纠正其错误认识。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张某同意履行给付义务,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下一步,亭口法庭一直秉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坚持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始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调解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