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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亭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作者:长武法院 唐亚静 王德华  发布时间:2024-02-27 16:55: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长武法院亭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吴某与被告李某于2019年在咸阳市长武县民政局自愿登记结婚,并于2020年生育一子,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与被告李某联系,因李某手机一直关机,为了尽快联系到李某,承办法官通过联系李某家人、添加李某微信等各种方式,终于与李某取得了联系,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到李某也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系,并同意离婚,但在孩子抚养问题及夫妻债务方面还存在争议,随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在开庭前双方均到庭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再次组织调解,以“背对背”的调解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相互理解的原则,在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解决问题,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法官寄语:在办理离婚案件时,法官希望通过调解来缓解双方剑拔弩张的关系,找到和好的契机,让双方和好如初,即使不能和好,也能让双方平和的接受离婚的现实,更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更加理性而健康的面对未来的生活。通过调解既维护了当事人婚姻自由的权利,也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