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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礼泉法院副院长刘晓婷荣获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作者:礼泉法院 尹紫怡  发布时间:2024-02-26 20:28: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陕西省妇联发布《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2024年陕西省三八红旗手标兵、陕西省三八红旗手、 陕西省三八红旗集体的决定》,礼泉法院副院长刘晓婷同志被授予陕西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刘晓婷,礼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多年来,先后被省高院评为“办案标兵”,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市妇联评为咸阳市“三八红旗手”、咸阳市2020年度、2021年度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被评为2021年度礼泉县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由她带领的礼泉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自2019年7月份机构改革以来,荣获2019年度、2021年度全市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荣获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度、2021年度“速裁工作”先进集体、2021年度“诉源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获礼泉县妇联授予的2020年“巾帼文明岗”,荣获咸阳市妇联授予的2023年度“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该集体荣获咸阳市妇联授予的 2021年度“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之后的又一殊荣。无论是她个人还是她带领的团队真正实现了各项荣誉的大满贯,这些荣誉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和团队每个人的辛勤付出。透过一个个奖牌和一个个荣誉证书我们看到了她和同事们在工作中付出的艰辛。


刘晓婷同志秉公执法,不徇私情,能够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从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她所办过的案件无一例错案和不合格案件,从未在廉政建设方面发生任何问题,也无违纪记录。她以自己高尚的情操和公信力,树立了当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来源:礼泉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