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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法院:六年纠纷上公堂 倾心调解化干戈
作者:乾县法院 周 丹  发布时间:2024-02-26 17:34:14 打印 字号: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事实复杂、专业性强、处理难度大,一直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与难点。近日,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以调解方式审结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一起涉案金额达27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杜某某系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工程完工后,经原、被告结算工程款为5000余万元,被告支付工程款4700余万元,剩余工程款270余万元经原告长达四、五年催要,被告推脱一直未付,原告诉至本院。案件审理中,被告提出反诉,要求原告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并开具已收工程款的税务票据。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卷宗材料,针对该案涉及的合同相对性主体认定、税款、工程质量、工程款支付等问题,逐一厘清思路。庭审中,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及应承担的责任有了充分的认识,为庭后调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庭后,承办法官综合考量整体案情,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以及诉讼成本,将法理、事理、情理相融合,对症下药开展调解工作。期间调解几度陷入僵局,经过法官反复沟通,不断调整调解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至此,原、被告长达六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在该案中,法官抓住双方矛盾的关键点,主动引导当事人沟通调解,避免了该案进入鉴定程序,使纠纷得以及时化解,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案件的诉讼效率,切实践行了能动司法、定纷止争的为民服务宗旨。下一步,乾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质量,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不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