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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法院:执行路上不停歇,司法拘留促履行
作者:彬州法院 巩 洋  发布时间:2024-01-26 18:20:34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有效打击拒执被执行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彬州法院执行局年底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对于拒不履行,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进行司法拘留。


原告刘某某与被告郑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由彬州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郑某某于一定期限内搬离涉案房屋,被告郑某某及其父母均不服判决,进行上诉,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维持原判。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多次电话、短信联系郑某某,郑某某均拒绝接听电话且不回复。经多次调查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最终确定被执行人工作地,承办法官快速赶到被执行人工作地,找到被执行人,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执行法官遂决定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法律不是儿戏,不容挑战。下一步,彬州法院将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对于下落不明、长期逃避执行、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来源:彬州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