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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如我在诉化纠纷 当庭履行解民忧
作者:旬邑法院 刘星星  发布时间:2024-01-03 21:49:18 打印 字号: | |

2024年1月2日,底庙法庭法官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妥善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不仅对案结事了的结果表达了满意,同时也对底庙法庭法官化解争议的态度表达了肯定。

该起案件是因被告李某拖欠原告李某化肥款4560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被告一直推诿未曾结清欠款,原告遂诉至底庙法庭。承办法官接受案件后,经调查双方事实清楚,标的小,于是决定让双方坐下来进行调解。根据办案经验,法官首先照顾到双方的情绪,为双方讲明利弊关系,逐渐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待氛围缓和下来后,法官进入主题,对于被告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帮助被告析清责任,经过法官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确认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被告李某表示自愿当庭一次性给付所欠原告李某全部款项。对于双方而言,不仅仅是原告的维权,被告的自愿支付,更多的是法官设身处地的站在原被告的角度,来审理调解案件,充分的尊重、考虑到双方的诉求及情绪,使得案件圆满调解。



“如我在诉”就是在司法办案中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观的具体体现。新的一年,底庙法庭将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厚植为民情怀,在工作中换位思考,强化“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