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发文表扬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兴平市法院刘原方、淳化县法院王树鹏、旬邑县法院文蕾荣获“陕西省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获得通报表彰。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深化责任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近年来,咸阳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职、积极担当,参与审理案件3万余件,为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咸阳两级法院将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合作,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加强“无袍法官”队伍建设,增强履职管理,完善民主参审机制,全方位多层次砺练人民陪审员综合业务能力,切实将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融入司法实践,为奋力谱写咸阳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