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启航 法治护航“未”成长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23 21:01:51 打印 字号: | |

金秋丹桂怒放季,朝气蓬勃新征程,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良好法治氛围,建设和谐校园,正值开学之际,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活动。8月21日傍晚,咸阳中院少年庭副庭长倪治国和法官助理吕科霞走进校园,为陕西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和博雅学校2023级全体新生送上了一堂以“美好青春、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课。

活动中,倪治国副庭长用学生感兴趣的授课方式,根据青少年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围绕什么是法、如何预防校园欺凌、青少年犯罪与自我保护三个方面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常识以及预防措施,积极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诱惑,防止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此次活动,增强并培养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学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明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下一步,咸阳中院将继续积极开展校园法治宣传,以润物细无声、法治入人心为目标将法治植深于未成年人心中,用法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