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日报】牢记嘱托 实干担当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刘仲屹  发布时间:2023-06-08 20:55:56 打印 字号: | |

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西安主持中国—中亚峰会前夕,专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并作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我省在新征程上担负什么样的使命、秉持什么样的状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等一系列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语重心长,为全省上下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做好新时代法院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落实全省开展“三个年”活动部署为抓手,紧扣全市高质量发展创新提升目标,聚力实现“单项争第一、整体创一流”,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勇担使命、积极作为,努力以高质量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服务企业要更加注重速度。全面畅通涉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切实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及时有效维护涉诉企业合法权益。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等智能化服务,努力为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做实公正与效率,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机制,实行快慢分道、轻重分离,打造涉企案件“快车道”;用足用好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机制,切实减轻涉诉企业诉累。将调解贯穿于涉企案件审理全过程,采用前期诉讼指导、中期释法明理、后期双向沟通的方式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并将司法调解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相结合,确保调解工作行之有效,为中小企业赢得生存空间。

二是执法办案要更加注重法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积极开展非法集资、涉“高利贷”“套路贷”与虚假诉讼专项整治,努力净化企业融资环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经营、安心创业。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正确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违规与违法等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主动融入大局,依托市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法律服务专班,加强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理,运用法治化手段规范房地产领域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加强各类产权的司法保护,规范市场竞争,激励自主创新,助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纾困解难要更加注重精度。充分发挥“府院联动”的整体效应,深入推进与政府的常态化交流,不断聚集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及时对接企业的办事需求,聚焦企业反映最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寻求各项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并予以回应和解决,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建立“法治体检”机制,依法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评估,为企业提供常态化、精准化司法服务,有效提升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增强企业获得感。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破产审判,结合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引导通过庭外和解、重组、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防止机械办案、一判了之。

四是保障发展要更加注重温度。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在处理涉企执行案件时,始终坚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理念,因案施策,以和解促和谐,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对因胜诉债权未及时实现、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优先执行,力争胜诉成果能够切实转化为推动企业生存的实在动力。审慎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在诉前财产保全中,有其他财产可供保全的,减少对企业银行账户的冻结,减少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查封扣押;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努力促成执行和解,灵活运用债权转股权、分批分期履行、加入新保证人等执行方法,缓解企业债务压力,积极救助企业“重获新生”;依法帮助经营不善的企业退出市场,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秩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