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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咸阳中院“6•5”环境日法治宣传
作者:杨武强  发布时间:2023-06-06 20:52:38 打印 字号: | |

2023年6月5日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全社会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氛围,6月5日上午,咸阳中院法官干警上街开展“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世界环境日我国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宣传主题。咸阳中院以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摆设展板、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与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在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参加宣传活动的法官还耐心解答群众的问题,热心的向群众宣讲环保法规,积极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等环保理念。活动激发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热情,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共接受群众环保法律咨询三百余人次,现场发放环保各类宣传资料千余份,引导了公众关注环境资源问题,提升了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取得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