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在全省法院黄河保护法实施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发布时间:2023-04-19 20:10:34 打印 字号: | |

4月14日上午,陕西高院召开全省法院黄河保护法实施工作推进会,咸阳中院等3个中级法院、彬州法院等3个基层法院在大会上作交流发言。咸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仲屹围绕“三化”工作特色,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近年来,咸阳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美丽咸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落实“三合一”要求,推进环资审判专业化。扎实推进环资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全市15家法院均已设立环资案件专业合议庭,全市环资审判队伍共计110人,基本满足环资审判复合性、专业性、技术性的要求。

严格依法办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坚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妥善办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依法办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五年来,全市法院审结环资案件140件,其中,三原县清河水污染公益诉讼案被最高院评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二批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积极践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发挥环资审判的惩罚教育和示范引导功能,引导侵权人从“破坏者”转变为 “修复者”。联合检察院、生态环保、水利等部门,建立马栏革命旧址司法保护基地、彬长水源地司法保护基地和泾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模式。

下一步,咸阳法院将围绕省法院“1281”工作思路,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要求,聚力 “单项争第一、整体创一流”目标,以更强的担当精神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