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受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双方本应是关系和睦的邻里,却因一桩小事,大动干戈,经济利益受损,邻里关系也出现危机......
2022年10月25日,原告胡某发现自家的多棵核桃树主枝被人锯断,后胡某得知系邻居张某所为,于是找张某讨要说法。张某认为,胡某所种核桃树因长势旺盛,长过了地界,长到了自家田地,其也多次告诫过胡某,但胡某始终未有所行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张某一气之下锯断了胡某的多棵核桃树。胡某找张某讨要说法未果,双方各有说辞,胡某选择了报警。经派出所调解,张某依然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拒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胡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旬邑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为其做主,赔偿其损失共计5000元。
旬邑法院综合审判庭在受理该案件后,基于双方本是邻里关系,且案件标的较小,于是坚持调解优先,从邻里关系出发,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劝说,并邀请村里的长者和村干部参与调解。经多方努力,双方握手言和,张某也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赔偿胡某1000元损失,胡某也对先前的行为向张某道歉,至此案结事了。
古语有云“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和睦的邻里关系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承,好的邻里关系不仅应该互相尊重,更要以坦诚的心态去经营,决不能斤斤计较,伤和气。邻里之间有一些小矛盾在所难免,但在出现矛盾和纠纷时,要积极主动的去解决,更要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邻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