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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 看法官如何平息十余年的纠纷
作者:旬邑法院 马 萱  发布时间:2023-12-20 19:40:08 打印 字号: | |

“工程是2011年干的,村委换届都好多次了,这笔工程款终于有着落了”。近日,旬邑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多方协调,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村委会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

2011年3月7日,某村委会因进行办公楼、广场硬化、道路硬化、花园绿化拖欠当事人郭某135万元,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未予支付,无奈,郭某由于垫付资金多年,家庭变故,经济困难,将该村委会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清偿拖欠的工程款。

由于纠纷已近十年,涉村委会关系群众利益,处理不当易引起不稳定因素,为进一步查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该村入户走访,了解真实情况实际上该村委会已经进行换届,村委会负责人已经更换,法官针对该纠纷的法律特性,指导双方应提供施工合同、验收材料、决算材料村委会、村民代表四次对工程量的计量明细。2011年12月8日,双方对工程进行过结算,该村委会仅支付了49万元,下欠135万元未支付,2017年原村委会主任李某出具了欠条一份,欠条上有原村主任、副主任、村书记三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案件事实清晰明了。

为妥善化解该起纠纷,承办法官坚持把调解放在首位。让村干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商议,并依法告知该村委会负责人依法履行生效文书义务的必要性和强制性,希望该村委会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另一方面积极向郭某阐明村委会目前的困境,希望能宽限时间。后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