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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法院:执行和解促结案 28万元一次性到账
作者:彬州法院 李 强  发布时间:2023-12-19 18:51:47 打印 字号: | |

“你好法官,我是某某公司代理人,我们已经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了,明天来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出具一份和解协议”。近日,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代理人主动联系彬州法院执行法官,和解履行了28万元案款。


2022年,彬州法院受理一起咸阳某实业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某房地产公司向咸阳某实业公司购买设备,经核算拖欠32万元,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某房地产公司承诺于2023年8月30日支付咸阳某实业公司全部欠款。到期后,某房地产公司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某实业公司向彬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接到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立刻联系了法院干警,表示双方已达成和解意愿,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纠纷的解决不仅需要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更需要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以实际行动践行诚信守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一步,彬州法院执行局多措并举着力提升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充分发挥执行能动性,大力提升案件质效,推动案结事了,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彬州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